因為HC某篇文章讓人想回來看看舊比賽,F4對上馬刺的第四場比賽,當時在主場以1:2落後。
話說當時的馬刺陣容好恐怖,火槍兵、Rose都在,加上處於狀態最好的那位白柱中鋒,Parker和Manu兩個也都獲得Pop的重用,開賽就用流暢切傳投射爆湖人。Manu和TP整場表現平穩高水準、火槍猛一節砍下12分,湖人整場都不時露出三分空檔,但是火槍和TP浪費太多彈藥,黑白Kobe扮演雙方超人,Manu不時非常over的對Kobe做阻絕(之後某場球,這個人放著原本的人不顧上來夾Kobe逼傳,因此贏得一場季賽)。
而Shaq對上馬刺根本討不了好,末期的老態在此時就已經蠻明顯的,主要貢獻在於接應深的高吊球搞對方禁區要犯規,自己壓不太進去、小勾射不太靈光(所以會覺得他越來越難用,需要極高的傳球技術和射程拉開空間,有這種本事的人防守通常都站不上最高舞台,幸好當時湖人F3都是有這種本事的)。要是當時湖人真的把他和Kobe一起留下,實在是看不出會有某些人說的那麼美好,只會薪資卡死然後在馬刺獨霸和西區小牛太陽的夾縫中掙扎而已。
TD在硬打方面也是在吃弱小(烏克蘭坦克)時才有優勢,但是他的機動性遠高於Shaq,品質極高的外圍掩護幫Parker創造無數機會,傳球策應方面大勝Shaq(湖人方面做外圍掩護的只有老馬,品質不輸,第四節後半搶板時還送了TD一拐打下場去。這場直接地說,F4最不搶眼的反而是Shaq)。基本上手套被吃的分數雖多,但想成是他和馬龍被TD跟TP吃,那也就還好(如果是Shaq防TD,那就屎定了)。而手套這場也搬出他低位吃後衛的絕活和老馬搭配吃了不少球,快攻也有表現,不像眾人印象中那麼水土不服。Kobe也會在攻守轉換時偷空去守幾回Parker幫忙分擔,效果當然是蠻好的。(小插曲:Parker某回合倒地時怕被Kobe偷跑順手抓Kobe的腳,後來因為球出界,Kobe還去和TP摸頭互動了一下)
湖人的士氣基本上是靠Kobe的唬爛和拯救垂死進攻的傑出表現打出來。平平是兩分,澤北進的就是比深津冷冷丟的三分還有份量。也不時的努力找機會和Shaq連線(一球給Shaq拖車沒接好、一球想搞阿雷被毀掉,Pop因為這球氣得吃T,當時正在拉鋸戰)之後Kobe切入沒進吸引TD包夾,Shaq拉下籃板塞回去算是另類的連線,第三節攻下14分,仍要佩服他在老化後利用體型優勢的能力,NBA無出其右者。剩下一分鐘時,馬龍接應了GP一球比了三下不投(領先八分),丟給Fisher後就看到有條魚活跳跳的跳進去遞給Shaq灌進棺材釘。最後GP直接把TP要上籃的球拔掉,Game set。
game time 2:14 Fab4 scores tonight: 87/98, Game3: 78/105
Kobe 42pt 6reb 5ast fg 13/22 ft 10/12 當時剛從法院回來
之後g5在馬刺主場那0.4秒的眼淚,其最大價值在於阻擋了近年最強陣容的馬刺挑戰衛冕,使湖人保有本世紀唯一衛冕隊的地位。
spko:
其實與其拿Barkley來比,我認為拿Shaq來跟LeBron還比較像,事實上,他們兩個在今年以前的人生路程簡直是相似至極:
第一,他們都是狀元出身,而且一入隊就被奉為球隊救世主,而且馬上讓球隊競爭力大增
第二,他們都是一開始就很成熟,之後變成怪物的「超進化人類」典型
第三,他們都是第一次打進季後賽就猛爆輝煌戰功,但他們也都在冠軍賽被橫掃
第四,他們都是少年得志,LeBron是早早就被奉為Chosen One,Shaq則是50大球星中最年輕的球員
第五,他們都在球隊以仁至義盡作了所以幫助他奪冠的事情,卻還是失敗的情況下棄船落跑的.....
最後,如果LeBron是去了公牛或尼克,那就更像:他們都往大城市跑,目的就是錢.........XD
我一直都認為LeBron打球的目的是為了更多的鎂光燈和更多的鈔票,贏球當然很重要,沒有人打籃球是為了書的,但在我看來,「贏球」這件事情對 LeBron來說並非單純的「贏球」或「榮耀」,而是他為了要贏取鎂光燈跟鈔票的手段,所以他對輸球的容忍度極低,他沒有「臥薪嚐膽」以求明日的勝利的想法,他對籃球的思維比較像商人而非運動員,而商人總是想看到眼前永遠是盈餘的。
在這一點上,Shaq跟他頗為類似但又有所不同,我認為對於Shaq來說,「籃球事業」就跟他一直很堅持經營的「唱片事業」、「電影事業」一樣,都是屬於「娛樂事業」,目的就是要讓更多人來看、讓更多人開心,唱歌唱得好聽﹝或是唱得好笑﹞跟籃球打得精采、戰功輝煌有著同樣的價值,都可以娛樂到更多人,所以Shaq是個籃球場上的表演者當之無愧,明星周Shaq創出的事蹟不勝枚舉,正常賽場上他偶爾也會無厘頭一下,也許相對於Kobe這種純籃球狂來說,Shaq的求勝欲是比較低的,但是因為概念的不同,Shaq最起碼不會出現「輸球不握手」的情況,因為Shaq會比LeBron更敬業,「輸球」也是娛樂事業的一部分,你輸球不握手、擺這種臭架子只會影響評價,這種不利於「娛樂事業」的事情 Shaq是不會做的...。
但Shaq也曾是個很在乎籃球贏球的人,而且他很有GUTS,所以他最後選擇了湖人,一個僅有一個入選過全明星的球隊﹝Cedric Ceballos﹞,那個時代不流行一群全明星跑去同一隊組成大堆頭﹝自己養出一堆全明星另當別論﹞,所以Shaq這樣做是也沒有比較了不起,因為大家都一樣,但是跟現在的LeBron相比,Shaq也算得上很MAN了,LeBron選擇了可以讓他少奮鬥幾年的熱火,這就讓他跟還是選擇自己來的Shaq分道揚鑣了。
話說Shaq在20世紀末可是衰尾道人,在千禧年奪冠之前,他曾帶領球隊六次打入季後賽,就有五次是被剃光頭出局,這導致他在90年代末段的脾氣是越來越糟糕,才會出現在練球時扁Kobe的情況,不斷地被注目、被期望卻老是在季後賽被剃頭難堪出局讓他的壓力超級大,我認為這是Shaq跟LeBron在根本上的不同,Shaq骨子裡還是個運動員,他有這種運動家精神會願意承擔這種壓力……。
21世紀到來,Shaq瞬間轉運大翻身,瞬間從「強大但無法帶領球隊獲勝」變成「史上最擋不住、且是奪冠保證的偉大中鋒」,Shaq的實力當然是毋庸質疑的,但我認為Shaq的運氣夠好,紫金三連霸湖人時期,Shaq可是同時擁有「史上最會贏球的教練」﹝Phil Jackson﹞、「史上最強的二把手」﹝Kobe Bryant﹞跟「史上前幾名的綠葉陣」﹝Horry、Harper、Shaw、Fox、Fisher﹞,三位一體來以他為球隊核心的,這一點LeBron沒有可能複製。
不過現在有趣了,LeBron雖然不可能像Shaq那樣得到史上最強的二把手,但是他自己去當二把手的話,肯定能把那「史上最強」的位置搶過來...。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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